荣誉殿堂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江苏教育评估院      发布时间:2012-04-28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经省教育评估院组织评估、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2011年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通过晋星评估的普通高中

1.三星级(5所)

新沂市高级中学、赣榆县城南高级中学、连云港市海滨中学,南京市板桥中学,高邮市第二中学。

2.四星级(11所)

新沂市第一中学、睢宁县李集中学、常州市武进区三河口高级中学、溧阳市埭头中学、常熟市浒浦高级中学、连云港高级中学、赣榆县城头高级中学,南京市大厂高级中学、溧水县第二高级中学、宜兴市张渚高级中学、淮安市清浦中学。

二、通过复审的三星级、四星级普通高中

1.三星级普通高中(28所)

宜兴市汇文中学、丰县宋楼中学、丰县华山中学、丰县顺河中学、徐州市贾汪中学、溧阳市第三中学、苏州市吴中区东山中学、吴江市松陵高级中学、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学、南通市通州区三余中学、南通市通州区石港中学、如东县丰利中学、灌南县第二中学、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响水县第二中学、扬中市第二高级中学、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泰州实验中学、姜堰市张甸中学、靖江市第一中学、泰兴市第二高级中学、泰兴市第三高级中学、泰兴市第四高级中学、泗洪县兴洪中学,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原南京市三十四中)、南京市六合区程桥高级中学、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

2.四星级普通高中(16所)

南京市雨花台高级中学、宜兴市和桥高级中学、常州市北郊中学、常州市第二中学、常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苏州大学附属中学、苏州市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苏州市苏苑高级中学、吴江市中学、江苏省洪泽中学、扬州大学附属中学、宝应县中学、江苏省大港中学,南京市第三中学、南京市第九中学、江苏省西亭高级中学。

三、限期整改的原三星级普通高中

睢宁县菁华学校(2010年晋评的三星高中)、宿迁市宿城区马陵中学(2009年复审通过的三星高中)在星级普通高中晋评、复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评估纪律。现对两校通报批评,责成学校限期1年进行整改(20124月—20134月),整改期内暂不享受三星级普通高中的相关待遇。

希望通过晋星和复审的学校要认真贯彻《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素质教育方向,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暂未通过复审的学校要不懈努力、持续整改,整改工作如取得显著成效、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于20129月前申请复核,省教育厅将视整改情况发文确认。限期整改的两校要深刻认识错误,认真进行整改,力争在整改期内达到星级评估标准。

希望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督促与指导,引导学校不断增强办学规范意识和评估规范意识,促进学校在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办学的基础上实现科学发展、优质发展、特色发展,进一步提升办学内涵和办学品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