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 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描绘了未来10年我国教育发展的宏伟蓝图。认真学习贯彻《纲要》,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意义重大
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是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的客观要求。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可以说,谁拥有数量多、素质高、富有创新能力的人才,谁就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当前,许多国家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加快制定教育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加大人才培养与储备力度。我国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瞄准世界教育改革发展前沿,借鉴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不断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是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教育发展还面临许多深层次矛盾,比较突出的是:有限的财力与教育投入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办学规模扩大与严峻的就业形势之间的矛盾,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与教育均衡发展之间的矛盾,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与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传统的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之间的矛盾,科研成果、人才质量评价体系与提升教育贡献率要求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深层次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解决这些矛盾,需要我们把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办学方式、办学体制、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
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教育的需求出现了新变化:对优质教育的渴望越来越强烈,教育公平意识不断增强,已经不再满足于“有学上”,而是希望“上好学”;对教育目标的认识更加深刻,正在从求学向求职转变、从生存需求向发展需求转变、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对教育的认识也在改变,逐渐由“阶段性教育”转向“终身教育”。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对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提出了新要求。
明确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思路
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形成科学的教育理念。教育是关系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大事,也是关系亿万学生成长和家庭幸福的大事。因此,必须把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财政投入首先保证教育投入;坚持正确的教育改革方向不动摇,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推进管理体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坚持育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转变办学方式,实现教育规模与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合理的教育结构是教育健康发展的基础。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密切联系、相互支撑,是有机的统一体。没有一定规模,办学效益就不高,就难以满足社会对大量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没有合理的结构,再大的规模也难以产生高效益、难以满足社会需求,更谈不上高质量。因此,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须着力处理好规模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
改革办学体制,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正逐渐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其他各类教育也进入注重内涵建设、着力提高质量的新阶段。今后一个时期,应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创新教学方式,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改革教学方式,从规范教育体系、改进课程设置、改进教学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着手,变灌输式、封闭式、 应试式的教学方式为开放式、启发式、互动式的教学方式。具体而言,就是充分考虑教育活动的特殊性,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充分考虑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进一步转变教育评价方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教育发展中存在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评价方式有问题。应加快改变过去单纯以升学率、发展规模、发展速度来衡量教育发展成效、教育工作成绩的观念与做法,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教育考核评价体系,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学校基础学科建设、教学能力建设、薄弱环节达标等,推动教育评价方式根本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