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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3-04

关于印发《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现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新沂市教育局

2016229

附件: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近日徐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意见》(徐教师〔201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树师德、铸师魂、正师风”师德师风教育,大力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精神,积极引导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严格教师师德考核,进一步加大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严肃查处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人民群众对教育行风的满意度。

二、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在职教师、局直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包括民办学校教师和市教研室的教研员)。

三、治理内容

1.严禁在职教师本人或与他人联合在住所地、租借房屋或学生家中等场所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2.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及各种形式校外补习班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相互介绍补课生源、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

4.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和各种形式的校外补习班无证办学或超出其规定业务范围针对中小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

对在职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的教学内容留到有偿补课活动中进行,并以此吸引、强迫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的,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而不公正对待学生的,组织有偿补课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等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

四、专项治理时间和安排

专项治理时间为20163月起至2016年底,分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631日至310日)

1.各中小学校要迅速行动,通过组织召开班子会、全校教职工大会等,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意见》、新沂市《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有偿补课典型事例查处的通报,使广大教师进一步理解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2.各中小学校向每一位家长发出关于禁止有偿补课的公开信,聘请家长代表、学校行风监督员和社区(村)干部等行风监督员,努力营造学校宣传到位、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禁止有偿补课氛围。

3.各中小学校在学校门口醒目处设立有偿补课举报箱,并利用告家长书、校园网、宣传栏等,公布市教育局和学校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广大群众的举报。

4.各中小学校要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教师互查、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补课的问题。要做到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6311日至2016年底)

1.市教育局成立检查组,对全市中小学进行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行风监督员、教育督学等组成的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深入了解有偿补课情况。

各校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检查人员,认真开展明察暗访工作。

2.对有偿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重点紧盯寒暑假、节假日、晚学后等重要时间节点,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

(三)总结评估阶段

各中小学每年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开展下去,可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跟踪督查,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教育局成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督促、协调等工作。

  长:王学伦

副组长:徐    孙守卫      王兆友  周士堡

郑强松  房树仲  张永生

  员:蔡启宏  陆信敢  房玉华      余立林

朱少飞  毕宜帅  马广伟      尹爱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从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在职教职有偿补课的危害性,从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纠正违规现象,有效地保证在职教职工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教育教学服务工作。要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转变教育观念,引导全体教师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提高课堂教学研究上来。要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的高尚师德,积极提倡教师对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各校要结合治理活动,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做到专项治理与长期监管相结合,以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师德师风和学校形象的标准。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和学校领导班子要率先行动,积极抵制有偿补课,以身作则,集中精力带动全体教师潜心钻研教学研究,服务于广大学生,努力使教师成为受社会尊敬的群体。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切实负起学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学校校长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有偿补课行为,统筹兼顾做好有偿补课的治理工作,依法依规、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偿补课行为。

(三)深化教育宣传。市教育局将在教育网上设立专题栏目,开展对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与报道,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结合卓越教师、名优教师、师德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组织优秀教师巡回演讲,充分展现优秀教师淡泊名利、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四)完善制度建设。各校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为禁止有偿补课提供制度保障。要针对本单位存在违规有偿补课现象,采取切实的措施,建立和健全各种制度,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等师德问题,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强化执纪问责。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视为顶风违纪,严格按照徐州市、新沂市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决不姑息。对监管不力发生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市教育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88891317,电子邮箱:xyjyjjc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