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新沂市第一中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发布者:校长室      发布时间:2009-04-22

新沂市第一中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水平,更全面地实现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学校决策与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多年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以校务公开工作为抓手,努力使公开学校事务成为学校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进一步显现教育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学生、教工、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促进政治文明与和谐校园的建设。

二、校务公开的组织机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具体研究、部署和实施校务公开工作。

  长:孙  

副组长:丁金华  党建久  蔡墩传  李茂枫

  员:张卫东  刘福刚  谢印强  王保强      高宝华 

范彩  胡春刚  张统卫      张继友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监督和促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进行,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实效性和及时性。

组长:李茂枫

组员:徐夫庭  张统平  陈传楼

三、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党领导的原则。校务公开工作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形成学校党总支为第一责任人,行政为第一执行人,工会为重要的促进者,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工作的格局。

2.坚持依法公开原则。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都应让教职工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坚持真实可信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切忌弄虚作假,取信于民。

4.坚持注重实效原则。校务公开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简便易行,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防止随意性。

5.坚持有利监督原则。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和一定的程序将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予以公开,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保证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有利于教职工的监督。

6.坚持循序渐进原则。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校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校务公开的程序,循序渐进、持之以恒,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学校的改革、发展密切相关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原则上都要在一定的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公开的重点是办事依据、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主要内容有:

1.重大事项公开

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其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包括学校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2.人事管理公开

1)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改革方案,干部、老师岗位聘任办法;

2)学校结构工资调整资金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3)学校年度、学期考核要求、办法和结果;

4)评选校内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项、条件、程序和结果;

5)职务、职称评聘的条件、操作程序及评聘结果,实行任前公示制度;

6)引进人才的条件和办法,招聘录用人员情况等;

7)教职工工资晋升和奖惩办法及实施情况;

8)校内各类人员调动情况等。

3.总务管理公开

1)财务管理: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全年收入情况,全年支出情况;公务往来执行费的使用情况等;重大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四金”缴纳等),接收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财产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招标、采供渠道按区教育局规定执行);财产的报废情况(必须经过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4.涉及学生利益的公开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的评选;

2)特困学生学杂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的申请及发放办法、发放情况;

3)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通知、清单;

4)学校的招生计划、程序、政策以及录取的结果;

5)升、留级制度;

6)学籍管理、转学、借读、休学等事项;

5.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公开;

2)中层领导述职及民主评议情况公开;

6.其他事项的公开;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校务公开的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教代会由校长报告学校工作和发展计划,有关部门报告教职工关心的有关情况。

2.各种会议形式。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校务公开汇报会、通报会、座谈会,向校内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及街道社区公开校务,听取意见和建议。

3.各种公文形式。学校以各种文件、公告、通知等形式公开校务。

4.利用校园网、校闭路电视台、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公开校务。

5.其他形式。通过设立校务公开公告栏、校长热线电话、学校电子信箱。

六、校务公开的时间

1.改革发展规划、计划、方案等在实施前公开;

2.结果等总结性内容在事后公开;

3.部分临时性、突发性事项,及时公开;

4.利用校务公开汇报会、教代会和行政会议公开。

七、建立校务公开责任制

1.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涉及在教代会上公开的,可由工会负责组织;涉及各职能部门的由行政领导责成各职能部门公开;涉及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内容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公开;其他方面需公开的内容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开。

2.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校务公开工作的第一执行人;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该部门校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执行人,承担校务公开的直接责任。

3.对本细则规定的公开内容和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必须按事项的轻重缓急进行公开。如部分事项暂时不能公开,或公开的时机不成熟,有关部门要说明情况。

八、处理好几个关系

1.校务公开工作事关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必须在党总支和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内各部门、各组室都要给予有力的支持和配合。

2.校务公开既要维护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的权利。

3.教代会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裁体。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弥补了教代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的不足。

4.校务公开是对学校已实行的行政、财务和党组织监督在制度上的完善、形式上的拓展,群众监督是各项监督的基础。

5.新沂市第一中学校务公开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和各民主党派、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新沂市第一中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二日